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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8000马力级别三用工作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船舶作业服务(临时用船)
标段(包)编号:20-CNCCC-FW-GK-0140/02
发标日期:2020年03月26日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船舶作业服务(临时用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标段二(8000马力级别三用工作船)
完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期可延续1年。
项目概况: 南海东部油田群是中国海油规模较大的海上油田群,船舶主要在陆丰油田、恩平油田、西江油田、番禺油田、流花油田、白云气田等南海东部海域提供服务,作业海域水深介于80-600米之间,距离惠州基地和深圳基地在80-200海里之间,主要作业为油田守护值班、货物运输、拖带限位、提油协助等。
项目所在地: 深圳
服务内容简介: 主要服务于南海东部海域,以供应守护、提油辅助、应急救助等作业为主。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财务能力:
提交2016年-2018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其他财务报表,以表明投标人的财务能力和长期赢利能力。
三、相关证书
1、水路运输许可证;
2、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船舶有效证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作业要求(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入级证书、船舶吨位证书、安全管理证书(SMC)等);
3、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等的适任证书);
4、符合证明DOC ;
5、承运船舶保险单(船舶一切险的保险额度不少于船舶及船上设备等财产价值、符合国家相关主管机关规定的保障、保赔险)、油污保险单
6、投标船舶与船东的关系(要求投标船舶必须是自有船舶或取得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需满足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需确保委托协议有效期能覆盖服务合同期限。)
四、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海域为海洋工程作业或海上油田作业或类似行业船舶服务作业的业绩。请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所提交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中至少须包含下述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用户名称、产品名称,需在响应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响应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投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均视为无效业绩。
六、船舶主要技术要求:(一)主机功率:8000HP≤主机功率≤10000HP(二)甲板载荷强度:大于或等于5t/㎡(三)救助能力:有救助艇(四)船舶类型:三用工作船(不含PSV)(五)拖带设备及缆绳:配备拖缆机和长度大于300米、破断强度大于200吨的钢缆。(六)消防能力:有(FIFI1或者FIFI2)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03月26日到2020年04月0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16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1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参加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原件备查,如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服务开始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服务(前提条件是船舶具备验收条件且验收合格), 拟招标数量:1艘;采用一主一备合同模式:一主一备合同模式,即招标人拟授标两家不同投标人签署主备合同(综合评审第一名的投标人签署主用合同,综合评审第二名的投标人签署备用合同),作业期间首选主用合同船舶,若主用合同船舶不能满足作业需求,可同时启用备用合同船舶。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期可再延续一年。4、服务地点:中国南海东部海域或甲方指定海域 5、投标人须通过采办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商务技术、价格文件PDF版),采办系统行项目报价为本次投标人所报船舶日费率。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允许包含任何投标价格信息。 6、投标人需承诺中标船舶在授标后保证满足招标人的用船需求,实际使用船天以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7、投标人须按第五章附件格式提供评标索引表。8、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中国深圳南山区后海滨路中海油大厦A座3206
联 系 人:杨琳烘
电子邮箱:yanglh3@cnooc.com.cn
邮 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26331595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刘伟
电子邮箱:liuwei134@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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