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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采办共享中心-中海油能源物流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钻井液用膨润钠土粉年度协议(北方区域)标段三变更公告

标段(包)编号:GK-2020-HG-0701/03
标段(包)名称:采办共享中心-中海油能源物流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钻井液用膨润钠土粉年度协议(北方区域)标段三

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原内容: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1-201912月)的每一个年度累计销售量不小于5000吨的业绩,共需要提供15000吨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信息和发票信息,合同信息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页或采购订单页、合同有效期页、验收证明等信息,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变更后的公告内容: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1-201912月)的每一个年度累计销售纳土粉量不小于5000吨的业绩,共需要提供15000吨纳土粉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信息和发票信息,合同信息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页或采购订单页、合同有效期页、验收证明等信息,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注: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业绩要求同此变更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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