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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科院高压加氢装置采购

材科院高压加氢装置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材科院高压加氢装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材科院高压加氢装置采购
项目概况
根据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基于项目开发的需要,拟采购一套高压加氢装置。该装置来源于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申请的集团公司级项目-“环烷基减压渣油生产150BS光亮油技术开发”的配套装置,目的是用于对催化剂评价、大样制备和工艺优化的研究。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材科院高压加氢装置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YJSCYC15278YJ/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主要技术规格
单个反应器处理量:催化剂装填体积≮500-800mL,考虑到催化剂的稀释装填,恒温段的体积≮1000mL;装置可实现三个反应器串联使用,也可实现每个反应器单独使用。反应器个数:3个;设计最高温度(反应器):500℃; 操作最高温度(反应器):450℃;设计压力:20 MPa;操作最高压力:18 MPa;加热炉操作模式:等温操作;加热炉段数:6段或7段等温电加热炉;恒温段的温度控制精度:±1℃;体积空速:以第一个反应器催化剂装填量计算,常用空速为0.4h-1 装置使用的液体原料:脱沥青油、常减压馏分油等;氢气:一次通过和/或循环氢流程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以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3.1.1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1.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1.3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1.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1.5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3.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拥有至少两个合同的高压加氢中试装置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资料可为发票或货物签收单或业绩确认函或安装调试确认单,货物签收单或业绩确认函或安装调试确认单需要双方公司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4 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用将以线下形式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账号:(虚拟子账号:9558830200999020548) 。付款凭证上传系统(汇款摘要中请务必注明: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标书费),招标人确认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资招标文件。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本标为电子 CA 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CA证书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CA 证书,以免邮寄时间耽误投标,如注册、在线投标、CA 证书办理功能支持有疑问可联系 400-928-2020。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中海油园区C座7层
联 系 人:赵萍
电子邮箱:zhaoping@cnooc.com.cn
邮 编:102200
联系电话:3681447
异议受理人:赵萍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3681447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denglq@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邓丽琴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下载
材科院高压加氢装置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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