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大数据平台融合服务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发展大数据平台融合服务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
项目概况: | 围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发生产面临着运营压力持续上升、增储上产任务艰巨、安全管控难度增大和创新技术冲击等挑战。本次采购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海油发展大数据平台融合,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因项目需要,拟建设智能化在线综合仿真系统、海上油田工艺流程在线仿真系统、海洋模块钻机自动化管理及操作系统、运维三维模型优化处理工具系统、多终端虚拟运维应用系统等专业性应用系统,各专业系统需依托海油发展大数据平台作为底层基础平台,满足海油发展大数据平台的要求。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服务内容简介: | 1. 架构设计原则规范:保证数据的高可用,降低数据对接的工作难度,提升数据复用率,在进行开发前的架构设计和数据库设计过程中,配合甲方与各系统开发团队对接和协商,包括数据存储架构和微服务架构两方面; 2.数据交互口径统一:针对同一功能的不同系统的微服务,统一接口设计方案,对接口中涉及到的接口规范、加密方式等,优先选用当前通用的成熟解决方案,备选由各系统开发团队协商一致的解决方案; 数据交互时效跟踪:协调与跟踪数据交互时效。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油气田生产信息化相关开发或运维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服务名称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3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3)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到2022年08月22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7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大数据平台融合服务 招标编号:2022-FW-GK-HYFZ-1830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辛智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580609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xinzhw2@cnooc.com.cn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5.6 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5.6.1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5.6.2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诉渠道 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A308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