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输灰站作业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 服务项目名称: | 物流公司输灰站作业服务专有协议 |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项目概况: | 为海上油田作业提供油井水泥、重晶石、石灰石、钠土粉及各种混合特种水泥等灰料在基地码头的输灰作业服务,年度输灰作业服务总量约 20万吨, 现需将输灰站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辅助维修、散料罐车卸车、破袋、混灰、输灰(含返输、储罐互倒)等作业服务。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地区 |
| 服务内容简介: | 根据现场代表要求,具体负责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工作,包括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配合维修、散料罐车卸车、破袋、混灰、输灰(含返输、储罐互倒)等作业服务,对输灰物料的检查,数量核对,对输灰过程的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负责输灰作业区域的卫生清扫及日常6S管理。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既往业绩:(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输灰作业或提供输灰作业人员服务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服务记录、及相应的服务验收资料。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 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或发票。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三、信誉要求: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5月24日到2023年05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 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物流公司输灰站作业服务专有协议;招标编号:23-CNCCC-FW-GK-1223/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路振兴,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609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luzhx2@cnooc.com.cn。 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