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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工程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安徽地区)柴油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工程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安徽地区)柴油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12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原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3.2 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核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可在商务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业务系统(https://oilsyggs.mofcom.gov.cn/oilEnterUserLists/oilEnterUserList)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个已完成的柴油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合同签署时间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订单,要明确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3.2 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核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可在商务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业务系统(https://oilsyggs.mofcom.gov.cn/oilEnterUserLists/oilEnterUserList)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个已完成的柴油或与柴油相关的成品油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合同签署时间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订单,要明确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安徽地区)柴油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安徽地区)柴油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工程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安徽地区)柴油采购专有协议。合同拟签订3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1年期后,若双方对产品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到期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工程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安徽地区)柴油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36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1)0号柴油,国VI标准;2)-10号柴油,国VI标准;3)-20号柴油,国VI标准;4)-35号柴油、国VI标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收到买方通知72小时内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数量
北京地区:1)0号柴油,60吨;2)-10号柴油,60吨;3)-20号柴油,60吨;4)-35号柴油,60吨。 安徽地区:1)0号柴油,60吨;2)-10号柴油,60吨。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3.2 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柴油)或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核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可在商务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业务系统(https://oilsyggs.mofcom.gov.cn/oilEnterUserLists/oilEnterUserList)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个已完成的柴油或与柴油相关的成品油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合同签署时间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订单,要明确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刘凤霞
电子邮箱:liufx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1528
异议受理人:史纯蕊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7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叶萍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史纯蕊
电子邮箱:shichr@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66504867
相关附件下载
工程技术公司2024年(北京、安徽地区)柴油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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