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电气类材料采购专有化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电气类材料采购专有化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电气类材料采购专有化协议
项目概况
为满足现场施工生产需要,缩短施工材料采购周期,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低碳工程中心现需对电气类施工材料进行采购,提高采办效率,缩短供货周期,拟签订采购年度合同。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电气类材料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929/01
主要技术规格
触摸屏:液晶屏10.2'TFT、背光灯LED、分辨率1024*600、显示亮度300cd/m2、DC24V/6W、处理器Cortex 4核 1GHz;可编程控制器:可编程控制器AC220~240V模拟量点数2/开关量点数10;雷达应答器:工作电压:锂电池DC-7.2V,使用寿命在预备状态(接收单元工作):≥96h,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接到正式订单之日起最长时间不超过15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数量
共计45项,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电气材料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如有,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2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 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3、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4、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1)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2)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信息,对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提供错误的供应商,严禁准入名录。如存在从海油发展及其所属单位离职未满三年员工的情况,严禁准入名录,禁止签订合同。大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不提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1.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电气类材料采购专有化协议;招标编号:24-CNCCC-HW-GK-7929/01;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旭东,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506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liuxd34@cnooc.com.cn。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