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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化公司-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2×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脱硫化氢、羰基硫、砷精制剂

炼化公司-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2×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脱硫化氢、羰基硫、砷精制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炼化公司-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2×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脱硫化氢、羰基硫、砷精制剂
工程项目名称
炼化公司-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2×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脱硫化氢、羰基硫、砷精制剂
项目概况
大榭石化是具有8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上下游配套、以生产化工产品为主的大中型炼化一体化企业。本项目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拟新建的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2×45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脱硫化氢、羰基硫、砷精制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浙江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炼化公司-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2×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丙烯脱硫化氢、羰基硫、砷精制剂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868/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1.丙烯脱硫化氢剂技术要求:精制后总硫含量:≤1ppm wt max;脱硫剂产品使用寿命不低于4年(从第一次投料起开始计算)2.丙烯脱COS精制剂技术要求:精制后COS含量:≤0.02ppm wt max;脱硫剂产品使用寿命不低于4年(从第一次投料起开始计算);3.丙烯脱砷剂技术要求:精制后丙烯砷含量:≤0.03 ppm wt max;脱砷剂产品使用寿命不低于4年(从第一次投料起开始计算)。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具体发货时间等买方通知。
交货数量
丙烯脱硫化氢剂 49.2m3、丙烯脱COS精制剂49.2m3、丙烯脱砷剂49.3m3
招标范围
丙烯脱硫化氢剂 49.2m3、丙烯脱COS精制剂49.2m3、丙烯脱砷剂49.3m3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大榭石化是具有8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上下游配套、以生产化工产品为主的大中型炼化一体化企业。本项目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拟新建的4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聚丙烯装置或气分装置脱砷剂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脱砷剂供货数量不少于20t;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聚丙烯装置的脱硫化氢剂或聚丙烯装置的脱羰基硫剂或气分装置的脱硫化氢剂或气分装置的脱羰基硫剂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脱硫化氢剂供货数量不少于35t或脱羰基硫剂供货数量不少于35t。(若1个合同中同时签署脱硫化氢剂和脱羰基硫剂,且供货数量均满足上述要求,则视为2个有效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单或标定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买卖双方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及到货验收证明文件。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若提供2个满足上述要求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则可视为2个有效业绩(同一个年度协议下1个订单视为1个合同,不同订单的供货数量不可累加)。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无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3)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4)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联 系 人:侯新华
电子邮箱:houxh5@cnooc.com.cn
邮 编:315800
联系电话:07523681385
异议受理人:王燕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84527979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sunkk@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侯新华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 6 号海油大厦 4 层
联 系 人:王燕
电子邮箱:wangyan10@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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