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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应急保障设备(便携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应急保障设备(便携式起重机)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应急保障设备(便携式起重机)采购(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应急保障设备(便携式起重机)采购(二次)
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购便携式起重机,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工况下,便捷地安装在海上平台,用于辅助安装油气井口、吊装应急物资等作业,具备应急拆装、远程操控等特点。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应急保障设备(便携式起重机)采购(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735/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应急保障设备(便携式起重机)用于事故平台应急物资吊运、辅助安装井口。吊车最大工作幅度≥15m,最大额定起升重量≥6t。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应急保障设备(便携式起重机)采购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针对本次采购仅接受投标人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起重机(最大额定起升重量≥6t)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订单,要明确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3.3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3.4其他要求: 投标人性质:1).针对本次采购仅接受投标人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制造商声明函。 2).制造商: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若自有厂房应提供厂房产权证(产权证书中的产权所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若租赁厂房应提供厂房产权证和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签署人应为厂房产权所有人和投标人);(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提供以下任意 1 项证明文件:①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注:不接受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生产设备)备注:以上两项(生产设备和厂房)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废标。3).特种设备证书:(开标时需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 3.4 其他要求: 体系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渤海石油路688号
联 系 人:陈正龙
电子邮箱:chenzhl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0086
异议受理人:于娜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80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叶萍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于娜
电子邮箱:yuna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6650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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