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技术公司纤维聚结设备配套单元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装备技术公司纤维聚结设备配套单元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装备技术公司纤维聚结设备配套单元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针对聚结纤维分离设备需求,拟对项目所需聚结纤维分离设备配套单元进行采购。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装备技术公司纤维聚结设备配套单元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8045/01
主要技术规格
AMFD配套单元:单台处理量:21600m3/d、CFC配套单元:单台处理量:25200m3/d、MPE配套单元:设计处理量150m3/h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订单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数量
共计39项,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
招标范围
装备技术公司纤维聚结设备配套单元采购专有协议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投标人属性要求:本项目仅限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制造商或集成商须满足:提供厂房证明(若自有厂房需提供投标人的房产证明,若租赁厂房需提供有效期内且承租人需是投标人的租赁合同、实物照片等);3.3体系认证:投标人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4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生产工艺处理设备(油、气、水处理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如有,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3.4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系统首页>下载专区-驱动&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以查阅下载专区供应商指导手册,也可拨打系统运维咨询电话:010-84528886。3、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时在联系人信息页签,严格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本项目编号;集中招标机构联系人:路振兴,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4681,集中招标机构联系E-mail:luzhx2@cnooc.com.cn。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