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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项目(3年)

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项目(3年)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项目(3年)
工程项目名称
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项目(3年)
项目概况
1.金湖汇智绿植租摆及养护:提供主楼B1层-5层、1号配楼、2-7号楼、报告厅、主楼前后及园区租摆草花、花坛(节日及重大活动花坛的设计、摆放及养护)等;2.金湖汇智室外绿植养护:1)金湖苗木、草坪、果树养护面积:2025年2月10至2025年8月21日,养护共计面积:56751平米;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养护共计面积:67344平米。2)金湖绿化水域养护面积:88505平米。3. 国宾大厦绿植租摆及养护:北京市国宾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25.7平方米。其中国宾宾馆建筑面积7121.3平方米,楼高6层。物业楼建筑面积18289.3平方米,楼高17层。服务范围:物业楼1层至17层日常区域及宾馆楼1-6层的绿植租摆及养护,室外147.7平米绿地养护,植株32棵养护。4.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地点,如分公司在北京市内增加其他租摆地址,参考本文件内金湖汇智服务内容及单价执行。详细内容见第四章任务大纲。本项目中标人与“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北京市国宾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单价合同。5.定标策略:当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时,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选的形式。拟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其中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负责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若主供应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或因突发情况暂时无法提供服务,招标人可直接向备选供应商下单。当合格投标人少于4家时,不再采用一主一备的形式,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如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详见特殊说明。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酒店公寓运营分公司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项目(3年) 标段
标段(包)编号
ZHSY-2024-FW-GK-328/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1.金湖汇智绿植租摆及养护:提供主楼B1层-5层、1号配楼、2-7号楼、报告厅、主楼前后及园区租摆草花、花坛(节日及重大活动花坛的设计、摆放及养护)等;2.金湖汇智室外绿植养护:1)金湖苗木、草坪、果树养护面积:2025年2月10至2025年8月21日,养护共计面积:56751平米;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养护共计面积:67344平米。2)金湖绿化水域养护面积:88505平米。3. 国宾大厦绿植租摆及养护:北京市国宾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25.7平方米。其中国宾宾馆建筑面积7121.3平方米,楼高6层。物业楼建筑面积18289.3平方米,楼高17层。服务范围:物业楼1层至17层日常区域及宾馆楼1-6层的绿植租摆及养护,室外147.7平米绿地养护,植株32棵养护。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年,金湖汇智绿植租摆及养护预计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止;金湖汇智室外绿植养护预计2025年2月10日-2027年12月31日止;国宾大厦绿植租摆及养护预计2025年2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每 12 个月服务完成后,采购人对应答人进行考核,填制供应商绩效评价表,若不合格,则合同终止。且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应答人,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金湖汇智项目: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顺沙路18号金湖汇智 国宾大厦项目: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号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2021-2023年平均净利润不为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年份至2023年平均净利润不为负。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合同已完成的绿植租摆或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包含两项中的一项或都包含均可)服务验收业绩,且满足每个业绩单年(12个月)合同签订的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备注:(1)如为综合服务业绩,须满足绿植租摆或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包含两项中的一项或都包含均可)部分单年(12个月)合同签订的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2)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盖章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合同金额、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提供能够体现绿植租摆或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包含两项中的一项或都包含均可)部分单年(12个月)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的结算发票或者结算单或验收单等证明材料,如提供结算单或验收单等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盖章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合同金额、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提供能够体现绿植租摆或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包含两项中的一项或都包含均可)部分单年(12个月)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含)的结算发票或者结算单或验收单等证明材料,如提供结算单或验收单等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任意一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承诺函。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供应商注册及审批联系人:王玮邮箱:wangwei211@cnooc.com.cn电话:010-84525162系统操作支持服务:010-84528886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应按下列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a) 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两日前或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足二十日的,上述时间可以适当缩短,但应在招标文件中表明;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作出实质性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b) 认为开标活动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进行记录;c)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作出实质性答复,异议事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招标人不能在三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适当延期,但原则上不超过七日,且应告知异议人并说明理由。作出实质性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投诉人投诉时,应按下列规定向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示的投诉受理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b)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c)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d) 相关请求及主张;e)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与招标项目或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a)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b)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c) 经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格式规定,或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d)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e) 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复议或诉讼程序的;f) 超过投诉时效的。投标人恶意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按《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和标准对该投标人进行处理,其他利害关系人属于监察对象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毛晓晓
电子邮箱:maoxx3@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84526494
异议受理人:王玮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5162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liufa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刘芳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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