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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临时设施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PCQF00089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临时设施综合服务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PCQF00089/01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临时设施综合服务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临时设施综合服务
总服务期约27个月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中海壳牌一期厂区预留地内新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包括 24 万吨/年双酚A装置(BPA)、22 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DPC)和 26 万吨/年聚碳酸酯(PC)三套主装置;配套公用工程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产品罐区、循环水场等;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化学品仓库、联合控制室等。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用地在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厂区内(简称C1)。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工厂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西北部,东临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智盛石化有限公司、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南临可隆(惠州)电子材料化工有限公司;西临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北临北环路。聚碳项目涉及中海壳牌一期工厂15个地块新建或改造施工建设,作业点多面广,公辅设施布局分散,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万平方米。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内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专业承包二级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应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税)已完工建设项目(至少包含乙烯装置、SMPO装置、芳烃装置、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EO/EG 装置、气相法mLLDPE 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异构及歧化装置、SHF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POD 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简称DMC 装置)、POD装置–DMC 基聚合物多元醇(简称POP 装置)、MTBE/丁烯-1、双酚A装置、碳酸二苯酯装置、聚碳酸酯装置其中一类装置)的综合服务合同业绩,以取得竣工/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项目竣工/完工结算证明或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包含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和服务类型,并提供依据项目业绩合同支付条款约定的预付款或某1次进度款或交工或竣工结算款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明确显示与合同名称一致的XX 工程内容)或增值税电子发票,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供评委核实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和服务类型,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03-06 到 2025-03-11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5-03-28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5-03-28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联系方式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石化大道中426号 惠州中海油大厦
田大为
tiandw@cnooc.com.cn
516086
0752-3681446
田大为
0752-3681446
孙可可
0752-3681437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2008024519200307402
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缴费时注明:招标标段编号+购买标书款。 缴费后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并发至以下招标联系人邮箱。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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