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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公司酸化作业工作船(OSV)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技术公司酸化作业工作船(OSV)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酸化作业工作船(OSV)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酸化作业工作船(OSV)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招标人就租赁一条酸化作业工作船(OSV)用于渤海地区酸化作业开展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工程技术公司酸化作业工作船(OSV)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56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提供一条酸化作业工作船(OSV),马力不低于6000HP,有效甲板面积不小于400平米,有效甲板宽度不小于12米,满足除船员外12人酸化操维人员食宿。2)投标人负责对所提供OSV进行适应性改造,在甲板上安装柴油驱酸化泵2台、3个配液罐、1个工具箱、1个搅拌罐、1个紧急脱手由招标人提供,完成改造后取得中国船级社Well Stimulation油井增产船入级符号附加标志。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服务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服务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签署下一年合同;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提供一条酸化作业工作船(OSV),马力不低于6000HP,有效甲板面积不小于400平米,有效甲板宽度不小于12米,满足除船员外12人酸化操维人员食宿。2)投标人负责对所提供OSV进行适应性改造,在甲板上安装柴油驱酸化泵2台、3个配液罐、1个工具箱、1个搅拌罐、1个紧急脱手由招标人提供,完成改造后取得中国船级社Well Stimulation油井增产船入级符号附加标志。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 投标人船舶所属要求:1.若投标人是投标船舶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舶,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投标人公司持有股份应不低于51%;2)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2.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光船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与船舶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光船租赁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3.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1)与船舶所有权人签署的有效期内船舶租赁合同(备注:如为非船舶运营公司的自有船舶,还需要提供船东给船舶运营公司的授权),“船舶租赁合同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所投船舶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船舶服务或船舶租赁业绩(船舶租赁合同须体现船舶作业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业绩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或订单首页、合同或订单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订单编号或订单内容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或年度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合同/订单业绩资料原件备查。3.4 合规要求:使用被中国海油禁用其他供应商的产品、服务,或将已获取的合同对其分包的将导致评审被否决,并禁用一年的处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刘琨
电子邮箱:liukun1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51
异议受理人:孙志伟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9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孙志伟
电子邮箱:sunzhw2@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4869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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