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漂浮式风电示范项目大兆瓦漂浮式风机厂家技术比选项目资格审查邀请
项目名称:粤东漂浮式风电示范项目大兆瓦漂浮式风机厂家技术比选项目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5日
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03月21日
1.资格审查条件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资格审查邀请人”)就粤东漂浮式风电示范项目大兆瓦漂浮式风机厂家技术比选项目潜在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遴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成为资格审查邀请人“粤东漂浮式风电示范项目”科研项目的潜在合作方,有资格参与中国海油粤东漂浮式风电示范项目的后续科研活动,诚邀有兴趣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资格审查范围
本次公开资格审查的范围是大兆瓦漂浮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的全部机组类型,适用于海上环境条件。
塔筒应满足国际国内通用的规范标准。
4.资格和资质要求
申请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资格审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应为风力发电机组的制造商,不允许贸易商、代理商或通过外协、代加工、贴牌的方式生产(部件除外)。
(4)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 9001)或API Q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有效的GB/T2400(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上述资质要求的有效期内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5)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为申请人可被推荐进入候选潜在合作方的最低标准:
a.申请人应至少参与1项国家漂浮式风电机组科研项目;或
b.申请人应至少开展1项漂浮式风电机组示范项目;或
c.申请人尚不具有漂浮式风电项目业绩,但具有大兆瓦(8.5MW及以上)的固定式海上风场业绩。
(6)财务要求: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及以上。
5.资格审查方法及最终合格申请人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使用综合评审法。
(2)审查委员会依据本文件规定,对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否决项进行逐项审查,否决项有一项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通过否决项审查的申请人,审查委员会按本文件所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其中权重分配为商务项占比10%,技术项占比90%。
(4)总得分高于70分的申请人,将被审查委员会推荐形成候选申请人名单,进行现场考察或技术对接。
6.资格审查文件的发售
本次资格审查邀请文件的发售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邀请人在中国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模块将公示本项目信息,公示期自2023年03月15日起,至2023年03月21日止,请有兴趣的申请人关注并积极与资格审查邀请人联系。
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申请人须在线填写购买登记表,并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为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3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
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蓬莱苑南街中国海油科技园区
开启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蓬莱苑南街中国海油科技园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与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相关的询问请以书面方式与如下人员和地址联系:
资格审查邀请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蓬莱苑南街中国海油科技园区
邮 编:102209
联 系 人:丁 宁
电子邮箱:dingning2@cnooc.com.cn
联系电话:136 8207 4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