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技公司山西地区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标段二)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工技公司山西地区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标段二)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有效期为1年 |
项目概况: | 随着山西分公司的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业务的不断扩大,需要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公司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提供泡排使用的药剂、设备及作业人员技术服务,为保障生产现场的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正常开展。因此,结合实际需要,同时为提高采办效率和效益,减少重复性采办工作,特开展此工技公司山西地区泡沫排水采气技术服务专有化协议。 |
项目所在地: | 中联公司神府区块-临兴区块,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
服务内容简介: | 1、泡沫排采技术服务:提供泡排使用的药剂、设备及作业人员,开展现场作业等。 本项目需求数量为1年期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工作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年度协议下采购订单签署工作量为准。 本项目采用标段划分,分为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在商务技术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评价方法各标段定标原则如下; 定标顺序及原则: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顺序依次定标,评标中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主选签约人,且兼投不兼中。具体规则如下: 1)在标段一评标中,排名第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为中标人。 2)在标段二评标中,如在标段二中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仍为标段一中标人的,将调整为标段二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3)在标段三评标中,如标段三中排名第1或排名第2的中标候选人,为标段一或标段二的中标人之一的,将标段三排名第3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2、暂估工作量: 序号 服务名称 主要用途 预计(年) 单位 井数(口) 单井预计(日) 需求数量(井﹒日) 标段二 泡沫排采技术服务 泡排作业及相关服务 1 井﹒日 48 265 12720 备注: ① 需求数量为所有作业井的作业天数之和; ② 单井作业天数以甲方通知且服务商入场设备安装完成并开始滴注或者投 棒后第二天算作措施开始至甲方通知作业结束之日为止; ③ 具体服务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④ 结算为所有作业井的作业天数之和。 ⑤ “井·日”计量举例说明:4口井在同一天作业,记为4井·日;1口井作业4天记为4井·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有效期为1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4、服务时间: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2项(含2项)已完成的石油天然气钻采工艺泡沫排采技术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2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2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药剂要求: (一)起泡剂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起泡剂主要性能实验报告1份(实验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报告中需要体现下述指标参数),以上报告的日期要求为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PH值:6-8;(2)表面张力≤35mN/m;(3)溶解能力:易溶,均匀;(4)起泡能力:初始泡高≥150mm;(5)稳泡能力:5min 泡高≥120mm。 (二)消泡剂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消泡剂主要性能实验报告1份(实验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报告中需要体现下述指标参数,以上报告的日期要求为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PH值7-8;(2)溶解能力:易溶,均匀;(3)动态消泡能力≤50mm; 4、起泡剂注剂泵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10套及以上起泡剂注剂泵设备的自有证明:设备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同时需提供1套起泡剂注剂泵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需要体现下述指标参数。 (1)注剂设备设计压力不低于25MPa,适应工作环境温度-30℃~60℃,系统配置保温及加热系统。 (2)注剂设备满足井口定时、定量加注、及状态监测。 (3)注剂设备单泵额定流量≥100L/h,泵流量可调节,调量范围0~100%。 (4)注剂设备须配备药液过滤装置,在各井口独立安装止回阀和安全阀。 (5)注剂设备出口安装有压力传感器,设置流量标定装置。 (6)注剂设备起泡剂药剂罐容积须≥1m3,药剂罐须配置电子液位计,精度等级达到0.2级及以上。 5、消泡剂加注系统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10套及以上消泡剂注剂泵设备的自有证明:设备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扫描件;同时需提供1套消泡剂注剂泵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需要体现下述指标参数。 (1)注剂设备设计压力不低于15MPa,适应工作环境温度-30℃~60℃,系统配置保温及加热系统。 (2)注剂设备满足消泡点连续加注,实现状态监测。 (3)注剂设备采用柱塞式计量泵,泵流量可调节,调量范围为0~100%。 (4)注剂设备配备药液过滤装置,在各井口独立安装止回阀和安全阀。 (5)注剂设备出口安装有压力传感器,设置流量标定装置。 (6)注剂设备消泡剂药剂罐容积须≥1.0m3,药剂罐配置电子液位计,精度等级达到0.2级及以上。 6、信誉要求:详见特殊要求。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到2021年09月03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诉处理人: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