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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配餐公司崖城地区定包装、干货类食品采购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油发展配餐公司崖城地区定包装、干货类食品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包)编号:2021-HW-GK-HYFZ-2301/01
发标日期:2021年11月23日
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发展配餐公司崖城地区定包装、干货类食品采购专有化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海油发展配餐公司崖城地区定包装、干货类食品采购专有化协议
交货期: 配送频率约为7至10天一次
数量: 589种产品
交货地点: 三亚市崖州区崖城镇大小洞天旁南中海油南山终端
项目概况: 配餐公司崖城地区定包装、干货类食品采购,共计589种产品
项目所在地: 海南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定包装及干货类食品)的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需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①若投标人仅提供1项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为2项及以上的,多个单项合同或年度协议已完成供货的业绩金额累计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基于该业绩合同【不低于200万元或400万元人民币】的历史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供应商如提供包含食材的配餐服务、食堂承包等业绩证明材料,需在业绩材料中包含食材且食材累计金额满足招标业绩金额要求,如提供食材采购发票等方式。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11月23日到2021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价格调整机制:
浮动单价+市场价格联动;
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之内价格保持不变。30天之后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本合同适用调价周期:
R粮油、调料、干货、熟食、冻品、饮料、冲饮、其它预包装食品:固定单价
£蔬菜、水果、蛋类、豆制品、鲜活水产品、鲜肉:3个月
货物的规格变动时,双方可以依据原货物规格比例调整价格。
价格调整触发机制:
蔬菜、水果、蛋类、豆制品、鲜活水产品、鲜肉等产品,定价周期内,产品价格保持不变。未到价格调整期限,但遇到国家法定假日和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如市场价格发生波动超过20%(含20%),可申请临时调价,根据
2、1临时价格调整方式进行调价,节假日后或恶劣天气过后回复原执行价格。到达价格调整周期,蔬菜、水果、蛋类、豆制品、鲜活水产品、鲜肉等产品,按照3.4.1调价计算公式重新定价。
粮油、调料、干货、熟食、冻品、饮料、冲饮、其它预包装食品,合同期内,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但个别产品波动超过20%(含20%),则根据价格调研申请个别产品价格调整,价格波动低于20%,则不进行价格调整。
除以上货物外的其它货物,如厨房用品、物业杂品等在合同期限内不进行价格调整,采用固定单价。
2.2调价计算公式
当次合同执行价格=新配送册价格*折扣率
当次调整确定的新配送册价格 = 原始配送册价格 *(1+价格波动比率)
价格波动比率=(当次调研价格 –原始调研价格)/ 原始调研价格
释义:
原始调研价格:在合同签订前后,对市场价格进行调研,从而记录的价格。
当次调研价格:合同执行期内申请价格调整时当次调研记录的市场价格。
价格调研及市场价格是指第三方网站价格,本合同采用广东地区中农数据天天采配网价格(https://www.znttcp.com/)。该网站不包含的食品,价格调研及市场价格按照买方选定的三个市场进行采样。
价格调整的具体流程
(1)相应类货物满足调整周期前7天,买卖双方均可按本合同附件B《价格调整申请表》格式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由买方对市场调研以附件C《价格调整确认表》格式核实,并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从签字之日起,按调整后单价执行(降价类调价,经双方协商一致,执行降价的日期可提前。),经签字的价格调整确认表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等同法律效力。
(2)买方有权随时对正在执行的价格进行抽查,如发现正在执行的价格高于零售价格,买方有权及时通知卖方,对该项货物单价按照格式进行调整确认,从双方确认之日起按照调整后价格执行。本项约定不受价格调价机制规定的周期限制。
2.3临时价格调整
(1)市场调查发起:
遇到元旦、清明、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日和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如市场价格发生波动超过20%(含20%),由卖方或买方发起调价申请,列明申请调整产品、参数和原因。临时调整价格仅适用于节假日或恶劣天气期间,节假日或恶劣天气过后恢复日常执行价格。
(2)市场调查策划:
湛江配餐综合供需双方调整需求,形成当期调查清单,制定调查计划,包括调查时间、调查地点,参与人员范围。原则上调查工作会在1至2天内在三个市场同时进行,以确保获得价格样本具备参考价值。湛江配餐公司制定调查计划后向对应业主申报,确认参与人员和调查时间。
(3)市场调查实施:
调查小组成员分为三组,同时在所选三个市场进行价格采样,获得的汇总信息由全体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同一产品三个调查价格样本取平均数为本次调查参考价,如某产品调查差异过大,则第二日重新针对该产品进行价格复核,直至能够形成参考价。根据调查情况对比供应商申报价格、调查参考价,取二者中最低价确认为当期临时执行价。
(4)执行价格审批
完成上述调查对比工作,湛江配餐公司形成当期价格调整报告,经分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至对应业主的作业主管,经业主方确认后修订原执行价格形成新版配送册。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合同签订模式:本采办包计划签订“1主+1辅”合同,招标人按照评标情况,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主合同,分配70%采购数量;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签订辅合同,分配30%采购数量。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具体安排或调整主辅供应商送货作业点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杨玉华
电子邮箱: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5802310
异议受理人:于娜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60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于娜
电子邮箱:yuna2@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22-25806025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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