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技公司化学驱产品外委加工生产采购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货物名称: |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技公司化学驱产品外委加工生产采购单项协议 |
交货期: | 采购订单签订后30天内 |
数量: | 未来1年预估需求数量27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为准。 |
交货地点: | 天津滨海新区及河北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海油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工技公司化学驱产品外委加工生产采购单项协议,协议有效期1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预估需求数量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1 聚合物Ⅰ型 500吨 采购订单签订后30天内 2 聚合物Ⅱ型 2000吨 3 耐高温高盐型聚合物 100吨 4 预交联凝胶颗粒 100吨 2.合同签订模式:1主+1备。 主备合同使用规则: 1)招标人优先使用主合同,在主合同供应商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供货(书面材料证明),或连续3批次供货质量不合格时,启动备用合同。 2)除有充分理由或主合同无法执行外(如供应商具有合理的理由,并且提供书面说明;多批次送货不合格等),不得跳过主合同直接执行备用合同。 3)备合同执行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执行金额。 4)主合同自合同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此合同终止,同时对主合同供应商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如主备合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滨海新区及河北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任一年中具有已完成的聚丙烯酰胺及其改性产品(粉剂)累计不低于5000吨的销售业绩(任一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和年协中已完成的订单,累计销售数量不低于5000吨。合同和订单不限制数量。),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以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的采购订单和对应的结算发票。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销售业绩数量以结算发票上数量为准。 3、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到2022年01月30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2月15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15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定价模式: 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浮动单价/费率合同 代工产品定价公式如下: 产品单价=Σ(原材料i数量×原材料i单价)+加工服务费。 1)加工服务费采取固定价格定价(包含加工生产费用、供应商提供的原料费用、损耗、包装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 2)原材料特殊功能单体(十八烷基二甲基烯丙基氯化铵)、AMPS(2-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DMAM(甲基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研磨油采取固定价格定价。由于本次协议有效期1年,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我公司自行签订的以上产品的品类协议价格低于本次合同价格,可以跟供应商谈判,按照我方品类协议价格进行合同变更。 3)原材料丙烯酰胺、氢氧化钠(液碱)采取价格联动公式定价,确定合同基准价和市场基准价,根据市场价格实时调整。 具体价格联动公式如下: 采购订单的丙烯酰胺价格=丙烯酰胺合同基准价格+(丙烯腈订货市场价-丙烯腈市场基准价)*0.7465, 采购订单的氢氧化钠(液碱)价格=氢氧化钠(液碱)合同基准价格+(氢氧化钠(液碱)订货市场价-氢氧化钠(液碱)市场基准价)=氢氧化钠(液碱)订货市场价+(氢氧化钠(液碱)合同基准价格-氢氧化钠(液碱)市场基准价)=氢氧化钠(液碱)订货市场价+服务费, 其中:合同基准价格=中标价格, 丙烯腈市场基准价=卓创资讯价格中心上公布的截标日期前一天(丙烯腈/市场价格/华东)的价格(如果公布的价格是区间的,按照平均值计算)。 丙烯腈订货市场价=卓创资讯价格中心上公布的通知订单前一天(丙烯腈/市场价格/华东)的价格(如果公布的价格是区间的,按照平均值计算)。 氢氧化钠(液碱)市场基准价=卓创资讯价格中心上公布的截标日期前一天(液碱/32%离/市场价格/华东/山东)的价格(如果公布的价格是区间的,按照平均值计算)。 氢氧化钠(液碱)订货市场价=卓创资讯价格中心上公布的通知订单前一天(液碱/32%离/市场价格/华东/山东)的价格(如果公布的价格是区间的,按照平均值计算)。 价格来源为卓创资讯价格中心https://prices.sci99.com/cn/。通过以上公式可以在每次下订单时确定破乳剂的价格,双方确认后执行。 投诉处理人: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