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山西分公司ZJ70D钻机租赁服务单项协议(标段二)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山西分公司ZJ70D钻机租赁服务单项协议(标段二)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有效期为2年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将在川渝进行页岩气钻井,拟租赁2部ZJ70D钻机(作业地点川渝地区)。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有效期为2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自动顺延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服务时间: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服务地点:作业地点川渝地区,具体以甲方服务委托单为准。 |
项目所在地: | 川渝地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项目服务内容: 暂估工作量 序号 服务名称 (标段2) 服务具体用途 需求工作场所 需求 数量 需求时间(月) 备注 1 ZJ70D钻机租赁服务 提供ZJ70D 石油钻机 川渝地区 2部 24 甲方负责设备动员,乙方负责设备复员。 工作界面: 甲乙双方工作界面 甲方 设备的动员费用(不含场地吊车费用); 在乙方现场验收,合格后,签署《钻机租赁设备交接清单》。 甲方将设备搬迁至作业井场后,乙方将对甲方人员进行租赁设备的操作培训。 租赁设备试运行后,双方签订《钻机租赁设备现场验收合格单》。 正常租赁后设备的使用,维护,配件的购置。 合同达到终止或解除条件时,甲方负责将设备拉运至(限于川渝地区)倒运场地交接租赁物,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 提供合格的ZJ70D设备(不含操作人员,设备仅限中国境内),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或维护保养手册。 进行设备交接,并签订交接清单,对甲方人员进行租赁设备的操作培训。 进行第一次起井架作业。 合同达到终止或解除条件时,在乙方指定地点(限于川渝地区)交接租赁物,后续设备复员费用由乙方完成。 注1:租赁设备租赁计费周期自租赁设备在第一口井施工现场双方验收完毕之日起,租赁设备租赁计费日与租赁设备租赁起租日为同一天。 注2:需求数量为2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工作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年度协议下采购订单签署工作量为准。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生产/服务能力: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部ZJ70D石油钻机自有钻机证明文件(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备注:投标文件中若未提供,将导致废标); 3、设备关键技术指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主设备(钻机八大件)出厂时间2016年及以后年份,且井架检测评级A级(检测机构需具有中石油准入资质); 4、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备2项及以上国内外石油系统钻井工程作业(或钻井服务或钻机租赁)业绩(含正在钻井作业中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井号明细清单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等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订单页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份订单即算为几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2月24日到2022年03月04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3月16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联系人: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91 邮箱:yuanxd@cnoo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