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36-1原油终端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服务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绥中36-1原油终端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服务 |
完工期: | 2022年12月31日之前 |
项目概况: | (1)依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开展绥中36-1原油终端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服务。 (2)工作范围包括绥中36-1原油终端厂3万吨码头和5万吨码头及其附属设施,以引桥根部水陆域分界处的紧急切断阀为界。 |
项目所在地: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
服务内容简介: | 依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要求,开展绥中36-1原油终端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服务。 一、达标评价范围包括绥中36-1原油终端厂3万吨码头和5万吨码头及其附属设施,以引桥根部水陆域分界处的紧急切断阀为界。 二、工作内容: 1、现场进行调研、收集材料、归纳、分析。 2、提供交通运输企业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训及咨询指导。 2、协助完成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3、根据《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完成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安全标准化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指导绥中36-1原油终端厂完成整改。 4、取得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证明。 5、协助完成2023、202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核查工作。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投标人为子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机构资质,专业类型港口营运(二级及以上级别)。 3、评价机构应具有5名以上港口营运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出具评价人员、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简历和交通运输部安全标准化一级考评员证书。至少提供5名2年以上具有港口营运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工作经验的人员,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经验,需出具相关服务合同证明或增值税发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合同首页、信息页、签署页、服务、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报告应有公司盖章,结算明细单或完工报告应有合同双方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确认时间。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14日到2022年06月20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