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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润燃气公司居民小区燃气管线改造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CGP-22-SZF-LNXR-0006
新润燃气公司居民小区燃气管线改造服务
中海油新润辽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CGP-22-SZF-LNXR-0006/01
新润燃气公司居民小区燃气管线改造服务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新润燃气公司居民小区燃气管线改造服务
合同采用“1+1”模式,即每个服务年度结束,根据甲方需求及供应商考核结果确认下一年度合同执行情况。
新润燃气公司主要负责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辽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营口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城市燃气配套业务。其中,居民用户申请管线改造作为专营区内的主要业务不断的增多,根据居民用户个性化燃气设施改造需求统计,拟采购一家具有燃气设施改造经验的单位开展该项工作。根据公司业务要求,需开展居民用户端燃气管线改造,包含户内管线、架空管线及庭院管网改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燃气改线,表后管末端增加三通、供气阀门和波纹管,更换燃气表,改燃气引入管,改燃气立杠,改燃气盘杠,改钢塑转换接头及PE管,拆除、重装、校表,重装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更换供气阀门、表开关、表连接件、管件等。合同模式采用“1+1”的模式,即每个服务年度(12个月)结束后,根据甲方的需求情况及供应商考核评价结果确认下一年度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按用户登记改造时间起,7个工作日之内查看现场,查看完现场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设计出图及施工预算,待用户交完钱后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现场施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按甲方时间要求提前查看现场、设计及现场施工,从而满足用户需求,提供最优质的快捷的服务。
辽宁省营口市新润燃气公司特许经营区内(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辽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营口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1/GB2)及工业管道安装(GC2)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等,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确认在有效期的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截图证明。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其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其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经审计的报表。
3.业绩
(1)投标人在近五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两项已完成的,累计合同金额90万人民币以上已完成的居民用户燃气管线改造相关工程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约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描述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服务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结算发票金额应与提供的业绩金额100%相对应。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验收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 本项目允许设计分包,设计单位应具有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5.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设计分包单位在营口当地应设有固定办公地点,且提供全套的施工人、材、机满足施工要求;需满足每周至少两次查看现场,并对用户现场提供可行性方案。
2022-12-23 到 2022-12-30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3-01-13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3-01-13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中海油新润辽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第六净水厂东侧办公楼
贾茹
jiaru@cnooc.com.cn
115007
0417-6571962
邵波
010-84527748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附件2: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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