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芳烃联合装置低温热发汽提质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 服务项目名称: | 惠州石化芳烃联合装置低温热发汽提质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完工期: | 节能效益分享期6年,详见特殊说明。 |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芳烃联合装置与200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组成第三联合装置。芳烃联合装置各分馏塔顶工艺物流均用空冷冷却,冷却负荷较大,存在较大的能源浪费,本项目对甲苯塔(C502)顶余热进行利用。甲苯塔顶气相温度大于160℃,温位较高,可直接产生0.62MPag蒸汽,通过蒸汽增压升级后送至芳烃联合抽提单元或蒸汽管网,可以减少装置外购蒸汽,降低装置能耗。本次招标服务范围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由投标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和合同期限内的运行管理及维护。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
| 服务内容简介: | 本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招标合作方,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和合同期限内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惠州石化为项目提供原料水、电等公用工程,项目产出蒸汽供惠州石化使用,双方分享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6年。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装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MC)服务验收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原件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性能合格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性能合格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关键设备要求: (1)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蒸汽压缩机,其供应商应具有石油化工装置采用单级压缩技术,且能提供2套及以上额定负荷不小于25t/h的蒸汽压缩机使用业绩(入口压力0.15-0.6MPag、出口压力1.0-2.0MPag;须提供项目性能证明报告或标定报告、能够体现符合以上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有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运行使用证明报告)。 (2)对于外采蒸汽压缩机的,投标时需要提供与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的压缩机厂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使用授权扫描件(原件备查)。 (3)用于本项目的发汽设备采用双管板高通量管换热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格式)。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2月14日到2023年02月2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