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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催化装置9台水封罐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催化装置9台水封罐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催化装置9台水封罐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0272/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改扩建工程项目,拟在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辅助设施,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项目实施后,大榭石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1400万吨/年,综合配套能力为1200万吨/年。 该项目总投资约162610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484420万元,新购置周边土地资源面积约149.43公顷,本项目新建600万吨/常减压蒸馏、60万吨/年航煤加氢、150万吨/年加氢裂化、220万吨/年蜡油加氢处理、320万吨/年催化裂解(含产品精制和烟气脱硫)、70万吨/年裂解柴油加氢、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100万吨/年抽提、45万吨/年聚丙烯等13套工艺装置,以及相配套的总图、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套完善等。 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技术规格:1、余热锅炉入口水封罐(1140-D-503A/B),DN6000×9200/700℃/0.02MPa/07Cr19Ni10,2台;2、余热锅炉出口水封罐(1140-D-504A/B),DN6000×10000/700℃/0.02MPa/07Cr19Ni10+Q245R,2台;3、锅炉旁路水封罐(1140-V-116),DN4200×7080/740℃/0.02MPa/304H,1台;4、烟机出口水封罐(一)(1140-V-117A),DN5000×7880/620℃/0.02MPa/S30408,1台;5、烟机出口水封罐(二)(1140-V-117B),DN5000×7880/620℃/0.02MPa/S30408,1台;6、烟机排烟囱水封罐(1140-V-121),DN7000×9410/700℃/0.02MPa/S30408,1台;7、烟气脱硫水封罐(1140-V-122),DN7000×9410/700℃/0.02MPa/S30408,1台。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水封罐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项目概况。
数量:9台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大榭石化项目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或2019年6月1日起颁发的有效的D级及以上设计、制造二证合一证书,且时间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4)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应用于催化裂解装置(或催化裂化装置),且满足直径≥6000mm、材质为07Cr19Ni10、结构型式为热壁式的水封罐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装置名称、货物直径、货物材质、货物结构型式(热壁型)及到货验收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装置名称、货物直径、货物材质、货物结构型式(热壁型)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2月22日到2023年02月28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
特殊说明: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纬二路
联 系 人:王英龙
电子邮箱:wangyl71@cnooc.com.cn
邮 编:315812
联系电话:0574-56777945
异议受理人:阎俊琦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7984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阎俊琦
电子邮箱:yanjq2@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984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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