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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馏分油五期项目(炼化项目)2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8台低温电动平行双闸板闸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大榭石化馏分油五期项目(炼化项目)2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8台低温电动平行双闸板闸阀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大榭石化馏分油五期项目(炼化项目)25万吨/年烯烃分离装置8台低温电动平行双闸板闸阀
标段(包)编号:23-CNCCC-HW-GK-1709/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为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内建设项目,亦为中国海油炼化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内建设项目。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部分新建600万吨/常减压蒸馏、60万吨/年航煤加氢、150万吨/年加氢裂化、320万吨/年催化裂解、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220万吨/年蜡油加氢处理装置等12套工艺装置,以及相配套的总图、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电动平行双闸板闸阀
主要技术规格:DN200~DN350/Class 300/-45℃~330℃
数量:8台
交货地点: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烯烃分离装置现场指定位置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意其为本次投标提供该产品的合法正式授权书。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如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在中国境内生产,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批准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压力管道阀门范围;在中国境外生产,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证书批准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压力管道阀门范围。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防爆电气电子产品必须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投标时须提供电动执行机构制造商的防爆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执行最新的GB/T 3836-2021标准)。
(6)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国家3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该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其产品铭牌上应有CCC标志。投标人须提供电动执行机构制造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扫描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执行最新的GB/T 3836-2021标准)。
业绩要求: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的供货业绩,每个业绩至少包含8台平行双闸板闸阀(气动或电动),且每个业绩至少包含2台口径≥DN350、磅级≥300LB、设计温度≤-45℃的平行双闸板闸阀(气动或电动),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同一项目多个合同允许累计。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签字有效)。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阀门类型、数量及对应清单、口径、磅级、设计温度、到货验收材料等。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无
其他要求: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到2023年07月17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评标基地第四评标室(中/北京)
特殊说明: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标书获取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纬二路
联 系 人:孟建
电子邮箱:mengjian@cnooc.com.cn
邮 编:315812
联系电话:0574-5677793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王燕
电子邮箱:wangyan10@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84527979

异议受理人:王燕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84527979
投诉受理人:孟建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574-56777939
投诉受理人邮箱:mengjian@cnooc.com.cn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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