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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23-2油田开发项目生活楼集中空调
基本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23-2油田开发项目生活楼集中空调
项目概况
锦州23-2油田开发推荐方案拟新建2座8腿热采中心平台JZ23-2 CEPA和JZ23-2 CEPB,设置80人生活楼和180修井机,JZ23-2 CEPA和JZ23-2 CEPB之间通过2km的海管和海缆连接。热采井流物在JZ23-2CEPA和JZ23-2CEPB处理成部分含水原油后,在JZ23-2CEPB汇集经新建JZ23-2CEPB至JZ9-3CEPD海底管道送至JZ9-3CEPD处理成合格原油后,送至JZ9-3储油沉箱储存外输。油田依托锦州9-3油田联网供电,并在JZ23-2CEPB平台增设2台原油电站补充电力不足。
标段信息
1. 锦州23-2油田开发项目生活楼集中空调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5397/01
主要技术规格
两套海水冷却集中空调,制冷量350KW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4年 6月17日前交货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体系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投标人需对投标文件中的所有业绩进行公开)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套集中空调(海水冷却机组,空调制冷量≥340kW/台)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按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技术参数、供货数量,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标书费200元(注:该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