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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2分子筛干燥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CO2分子筛干燥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CO2 分子筛干燥橇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CO2 分子筛干燥橇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高栏终端厂区内新建一套CO2回收利用装置生产单元,回收终端内已建天然气脱碳装置的部分放空尾气生产液态CO2产品,液化后产品CO2纯度≥99.9%,产品质量要求符合GB1886.228-2016理化指标,设计规模产能20万t/a,采用催化氧化技术,对已建脱碳单元脱出CO2进行压缩、脱硫、脱烃、净化、干燥及液化后,进入2座新建2000m3 CO2球罐存储,通过新建CO2装车泵和改造高栏终端已建凝析油装车鹤位装车外运等主要工艺流程和制氧、制冷等辅助工艺系统,生产的液态CO2产品通过球罐进行储存和槽车进行外销。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湛江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CO2 分子筛干燥橇设备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822/01
发标日期
2023年12月04日
主要技术规格
CO2分子筛干燥橇设备,正常处理量为35.47×104Nm3/d,脱水后水含量≤5ppm,设计操作弹性为45-120%,再生气流量不超过分子筛干燥器处理量的15%。其它参数见附件。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买方可要求延迟交货)
交货数量
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1)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A2及以上)资质和压力容器设计资质和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2)如果(1)中要求提供的压力容器制造(A2及以上)资质证书中包含压力容器设计描述或提供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samr.gov.cn/needSearch)压力容器资质查询截图中有压力容器设计描述的,可不单独提供压力容器设计资质证书。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1)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分子筛设备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货物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货物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不予认可)(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不予认可)(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4、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货物的制造商。不允许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4.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CO2 分子筛干燥橇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23-CNCCC-HW-GK-6822/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506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liwang3@cnooc.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南海西部石油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深圳湾段)3168号 中海油大厦
联 系 人:凌云
电子邮箱:lingyun@cnooc.com.cn
邮 编:518000
联系电话:075526023493
异议受理人:李旺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68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投诉受理人:叶萍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李旺
电子邮箱:liwang3@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5068
相关附件下载
CO2 分子筛干燥橇设备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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