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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院黑龙江地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采购专有协议

天津院黑龙江地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院黑龙江地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院黑龙江地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天津院黑龙江地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地
黑龙江省/鹤岗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黑龙江地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6986/01
发标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主要技术规格
外观:土黄色至棕黑色粉状固体;固含量:≥88%;固体不溶物:≤0.5%;溶解性:易溶于水,且溶液无沉淀,不易吸潮、分层;PH(5%水溶液):≥8.0;腐蚀、毒害性:无腐蚀、无毒害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订单之日起产品到货周期应在订单下达7天,具体以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三年总预估6000吨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化学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业绩认定金额以实际交付金额计算。)。 (提示:提供的各项业绩必须在开标环节逐项、全部进行公开,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单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导致废标)(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到货验收单或发票,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6)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3.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1年期后,若双方对药剂性能、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2、合同签署模式:本项目合同签订模式为固定单价/费率合同模式。在预估价格范围内,根据评价方法取排名第一和第二名的供应商签订1主+1备合同,主协议供应商无法供货或提供服务,须出具书面说明文件,方可启用备选协议。主协议供应商自协议生效后连续两次或一年内三次无法承接(不可抗力除外)订单,将视为供应商不能履约,此主协议终止,同时对主协议供应商按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中标候选人须满足“N+2”的条件,经评审合格的有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4、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刘娜
电子邮箱:liuna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1056
异议受理人:王莉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59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投诉渠道:叶萍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叶萍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25802262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王莉
电子邮箱:wangli6@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4859
相关附件下载
天津院黑龙江地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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