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珠海LNG接收站和码头安全评价服务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我要打印
】【
关闭
】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ZHLNG-CA-GT-WPS-ITB-DT-2023-001
项目名称:
珠海LNG接收站和码头安全评价服务采购
招标人: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ZHLNG-CA-GT-WPS-ITB-DT-2023-001/01
珠海LNG接收站和码头安全评价服务采购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珠海LNG接收站和码头安全评价服务采购
数量:
完工期:
2024年5月20日和2024年9月30日前分别完成码头和接收站安全评价报告,详见公开询价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珠海LNG),经珠海市工商局批准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4.1亿元。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50万吨/年,包括建设3座16万方全容储罐,1座8万m3~27万m3LNG接卸泊位1个、工作船码头泊位一个。珠海LNG二期工程正在建设5座27万m3全容式混凝土LNG储罐及配套设施,计划2024年5月完工,建成后珠海LNG接收能力将达700万吨/年。 珠海LNG一期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于2024年12月24日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粤珠)港经证(0236)号)于2024年6月29日到期。两项许可证均要求在期满之前提前三个月向政府颁发部门申请换证,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等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需要委托评价机构开展珠海LNG一期接收站和码头现状安全评价工作。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石化仓储专区环港西路105号珠海LNG接收站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的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 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③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证书业务范围包括“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需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http://120.133.22.112:8095/Search/Index)上自行查验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②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自行查验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2.业绩要求:
(1)要求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期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安全评价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服务完工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报告等服务完成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4.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1-02 到 2024-01-08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1-16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01-16 09:3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313号恒和中心1栋14-16层
地址:
联系人:
倪延双
联系人:
电子邮箱:
niysh@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519000
邮编:
联系电话:
0756-3220673
联系电话:
0756-3220673
异议受理人:
倪延双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6-3220673
投诉受理人:
钟海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6-3220514
投诉受理人邮箱:
zhonghai@cnooc.com.cn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