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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石化(富岛化工)厂区道路、装置保洁及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HXCF-24401
东方石化(富岛化工)厂区道路、装置保洁及综合服务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HXCF-24401/01
东方石化(富岛化工)厂区道路、装置保洁及综合服务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东方石化(富岛化工)厂区道路、装置保洁及综合服务
3年
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在合同期限内所有实际委托和计划委托的招标方设施(含临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投标方应有充足的人员储备,持续提供有实际动迁能力、足够的人员、机具以及招标方委托其购买的材料,及时完成招标方委托的全部工作,确保招标方设施(含临时设施)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其工作范围内所有一切对内的界面(内部界面)(含其他承包商外部界面的有关工作),包括工作统筹安排、协调、及时处理问题、促进工作效率提高、保护工作成果等。
海南省东方市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状况表的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4、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保洁服务的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3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业绩证明(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待查)。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人员资质要求:投标方应有充足的人员储备能及时投入到本项目中,满足应对现场各种突发或紧急事件的人员调配,具有不少于36人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保缴纳(且社保证明应在投标单位缴纳),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6、项目经理应持有由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资质证件,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024-03-22 到 2024-03-29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4-04-03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04-03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联系方式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省东方市疏港大道一号
陈恒
chenheng2@cnooc.com.cn
572600
089825588903
李艳杰
0898-25690993
柴靖
0898-25692280
chaijing@cnooc.com.cn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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