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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公司深惠地区救生艇、吊艇装置及救生筏检验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装备公司深惠地区救生艇、吊艇装置及救生筏检验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深惠地区救生艇、吊艇装置及救生筏检验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深惠地区救生艇、吊艇装置及救生筏检验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承接海上平台、FPSO/FPS、船舶的救生筏检验工作,根据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主管机关的要求,在对救生设备进行功能检验同时,需要投标人提供救生艇/救助艇、吊艇装置及救生筏的检测辅助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purb.bid.cnooc.com.cn)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装备公司深惠地区救生艇、吊艇装置及救生筏检验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59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救生艇/救助艇、艇架年度检验 2.救生艇/救助艇、艇架5年检验(定期检验) 3.救生艇/救助艇、艇架复检 4.救生艇/救助艇艇钩系统拆检及试验 5.刹车系统拆检 6.试重试验及主要受力部位抽检 7.玻璃钢力学性能分析 8.试重水袋设备租赁 9.属具更换 10.救生筏检验 11.专业工程师辅助 12.操作员辅助。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证书要求:投标人具有中海油系统内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法定标定、检验、计量职能或授权的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设备厂家定点维修机构,无需提供。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的救生设备检测或维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或结算清单或发票)。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2个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清单或发票)。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且不再进行评审(提示: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不再评审。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均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数量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且不再进行评审。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提供本次投标已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对应发票。不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不具备准入资格;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经查为虚假资料,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供应商中标后申请供应商名录准入阶段,须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信息,对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提供错误的供应商,严禁准入名录。如存在从海油发展及其所属单位离职未满三年员工的情况,严禁准入名录,禁止签订合同。大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不提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至 2024年04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标书费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文件,有邮寄需求的请在支付时备注收件人相关信息。签订模式:当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时,本项目签订一主一辅二份协议。选择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授标,分别为主选协议供应商、辅选协议供应商。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项目金额70%(报批金额=主供应商中标金额(含增值税)主货币×70%),辅协议执行金额不高于项目金额30%(报批金额=辅供应商中标金额(含增值税)主货币×30%),具体执行金额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发出的通知为准。当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时,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主协议,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项目金额70%(报批金额=主供应商中标金额(含增值税)主货币×70%);剩余30%需重新招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B座
联 系 人:常玉周
电子邮箱:changyzh@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2215
异议受理人:毕竞华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34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朱琛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毕竞华
电子邮箱:bijh@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4834
相关附件下载
装备公司深惠地区救生艇、吊艇装置及救生筏检验辅助服务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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