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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冷能发电系统与SOFC系统耦合集成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信息

GP-YF-CBZB-2024-010
LNG冷能发电系统与SOFC系统耦合集成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GP-YF-CBZB-2024-010/01
LNG冷能发电系统与SOFC系统耦合集成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LNG冷能发电系统与SOFC系统耦合集成
2025年8月31日
本采办项目隶属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研项目《基于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余热利用的LNG冷能发电系统研究》。当前LNG冷能发电系统多以海水作为热源,以工质形式,通过利用LNG冷能以及海水的低品位能产生电能,但其冷能利用率与综合性能并不高。而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以下简称“SOFC”)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高品位余热,其可以代替传统海水作为优质热源,可以使工质达到更高的温度压力驱动透平做功,因此对LNG冷能发电系统与SOFC系统进行耦合集成可以提高LNG冷能利用效率和发电效率。 为解决LNG冷能发电系统与SOFC系统耦合集成过程中实际遇到的技术困难,本项目拟外委一家具有丰富热力学研究经验的单位,开展LNG冷能发电系统与SOFC系统进行耦合集成技术服务与支持工作,主要包括:建立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模型,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系统/模型关键参数敏感性分析,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系统/模型关键参数优化匹配分析,提高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系统/模型冷能利用效率和发电效率分析。 采购范围: (1)建立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模型; (2)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系统/模型关键参数敏感性分析; (3)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系统/模型关键参数优化匹配分析; (4)提高LNG冷能发电和SOFC耦合集成系统/模型冷能利用效率和发电效率分析。
北京市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财务报表扫描件。
3.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应具有1项已完成的业绩,标的为以下之一:①LNG冷能利用发电技术研究;②朗肯循环系统热力性能研究;③余热利用工艺设计。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证明文件需附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等关键页。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开询价项目应答。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2024-04-30 到 2024-05-15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公开询价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下载公开询价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取公开询价文件,不可参加应答。(无CA锁的必须办理CA锁,否则无法应答)
0.0元
2024-05-17 10:00:00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05-17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应答文件,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应答。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中国海油大厦
赵烨
zhaoye7@cnooc.com.cn
100028
010-84521045
邵波
010-84527748
张清
010-84527523
zhangqing@cnooc.com.cn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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