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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工程技术公司天津地区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工程技术公司天津地区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8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天津地区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技术公司天津地区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智能注采业务经过几年发展,现场使用效果良好,预计未来几年作业 量增幅较大,油公司提出了对电缆保护器等物资的单独需求,需求量较大,需采购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专用物资,有效期三年,以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需求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工程技术公司天津地区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073/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28日
主要技术规格
开槽接箍保护器4.7535CrMo机加工EUE/NU、光缆滚珠式扶正器4-1/2”SS316L机加工TSHW563、智能分采手铐连接器:泵与管柱SS304铸造按泵型号 、光纤续接盒稳定装置:3-1/2”SS316L铸造油管本体等共计53项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产品生产进度和监造要求:在截止交货日前30个工作日,需完成物料准备、模具准备;开始生产时,甲方有权派驻代表监造、测试。协议有效期:本合同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一年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至下一年,以此类推,本合同有效期三年
交货数量
53项
招标范围
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物资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制造商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 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压力计托筒或开槽接箍保护器或完井附件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材料应为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完全涵盖,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供货的订单页(订单,要明确订单编号或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阶段将被否决)。(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3.4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性质:(1)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 (2)制造商: 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若租赁厂房提供租赁合同;(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之一:①生产设备照片和生产设备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 备注:以上两项(生产设备和厂房)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废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塘沽区渤海石油路688号
联 系 人:陈正龙
电子邮箱:chenzhl2@cnooc.com.cn
邮 编:300452
联系电话:02225800086
异议受理人:朱宏堃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78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朱宏堃
电子邮箱:zhuhk4@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5078
相关附件下载
工程技术公司天津地区智能注采光缆扶正器等采购专有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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