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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场站危废处理服务(重新招标第2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CGP-24-SZF-GDFGS-0002
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场站危废处理服务
中海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CGP-24-SZF-GDFGS-0002/01
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场站危废处理服务(重新招标第2次)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场站危废处理服务(重新招标第2次)
36个月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处理的第三方进行回收处理。地方环保局要求气电集团广东分公司下属站点的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回收处理,为了确保以上站点的合规运营,现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危废回收处理。
广东省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
(1)应答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中明确具备HW08类中251-001-08,HW49类中900-041-49的收集、贮存、处置能力。
(2)应答人或其委托的危废物运输单位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如果应答人委托危废运输单位进行运输的,必须另外提供委托合同与运输单位的相应资质材料证明。
3.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答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 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工业废物(液)处理处置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2024-09-02 到 2024-09-09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4-09-13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09-13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1、本采办项目属非法定招标,此次采办方式为公开询价而非公开招标。由于系统缺乏相应模板原因,公开询价公告中仍借用公开招标模板,所有内容请以下载的“公开询价文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应答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询价文件(如有采购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方式

中海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10-30(集中办公区)
王嘉磊
wangjl109@cnooc.com.cn
519000
010-84526338
邵波
010-84527748
张清
010-84527523
zhangqing@cnooc.com.cn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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