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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天津业务部-有限海南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天津业务部-有限海南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1时30分
原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为氮气发生器的制造商。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生产,不允许通过外协、代加工、贴牌的方式生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资格预审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信息)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橇(膜分离式,产氮量≥108sm3/h,制氮浓度≥99%)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按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产氮量≥108sm3/h、产氮方式为膜分离式、制氮浓度≥99%、供货数量,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本条款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2021-2023年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平均值。其中,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年均资产负债率=三年资产负债率之和/3:(3)2021-2023年年均平均销售利润率>0,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平均值。同时,2023年末销售利润率>0。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年均销售利润率=三年销售利润率之和/3;3.4 其他要求: (1)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制氮设备或者空分设备或气体分离系统等设备的生产或者制造或者组装范围),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2)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3)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以上证书,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为氮气发生器的制造商。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生产,不允许通过外协、代加工、贴牌的方式生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资格预审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信息)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橇(膜分离式,产氮量≥108sm3/h,制氮浓度≥99%)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按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产氮量≥108sm3/h、产氮方式为膜分离式、制氮浓度≥99%、供货数量,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本条款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2021-2023年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平均值。其中,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年均资产负债率=三年资产负债率之和/3:(3)2021-2023年年均平均销售利润率>0,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平均值。同时,2023年末销售利润率>0。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年均销售利润率=三年销售利润率之和/3;3.4 其他要求:(1)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制氮设备或者空分设备或气体分离系统等设备的生产或者制造或者组装范围),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2)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3)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以上证书,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有限海南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集中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有限海南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集中采购
项目概况
有限海南分公司陵水17-2气田新增二级干气压缩机项目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业务部-有限海南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集中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14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产氮浓度≥99%,产氮量≥108Sm3/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1月15日前
交货数量
一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为氮气发生器的制造商。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生产,不允许通过外协、代加工、贴牌的方式生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资格预审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信息)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橇(膜分离式,产氮量≥108sm3/h,制氮浓度≥99%)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按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产氮量≥108sm3/h、产氮方式为膜分离式、制氮浓度≥99%、供货数量,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未提供以上文件或提供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3 财务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本条款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2021-2023年年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平均值。其中,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年均资产负债率=三年资产负债率之和/3:(3)2021-2023年年均平均销售利润率>0,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平均值。同时,2023年末销售利润率>0。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年均销售利润率=三年销售利润率之和/3;3.4 其他要求:(1)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制氮设备或者空分设备或气体分离系统等设备的生产或者制造或者组装范围),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2)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3)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以上证书,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1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1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陈华
电子邮箱:chenhua4@cnooc.com.cn
邮 编:300462
联系电话:02266503488
异议受理人:纪璇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4460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songrui@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宋睿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联 系 人:纪璇
电子邮箱:jixuan@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4460
相关附件下载
天津业务部-有限海南膜分离式氮气发生器集中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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