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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公司火气系统探测有效性评估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火气系统探测有效性评估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装备公司火气系统探测有效性评估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火气系统是用于监测火灾、可燃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并具备报警和一定减灾功能的安全仪表系统。火气系统处于“抑制减轻”安全保护层,广泛应用于海上或陆地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油气长输管线、罐区、石化工厂等领域。通过火气系统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辨识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并发现潜在的失效与不足,可以为系统优化及维护策略的制定提供依据,对过程工业领域的火灾和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实现可靠、及时的监测和保护。针对火气系统安全监测有效评估,需要投标人在危险源识别、评估建模、软件分析等方面提供支持服务,本技术文件规定了本次采办服务的最低技术要求,可作为招标及验收的技术依据。服务地点:中国海油有限分公司各平台、FPSO、场站、终端处理厂和招标人指定区域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purb.bid.cnooc.com.cn)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装备公司火气系统探测有效性评估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677/01
主要技术规格
建立/优化三维模型、采用适当的分析办法(包括空间法分析原理以及场景法分析原理)定义危险区域以及危险源、分析泄漏发生后的气云扩散分布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在软件模型中布置探测器、评估现有探测器的有效覆盖率、提出探测器布置优化的意见等,并针对系统的监测有效性、安全可用性和风险减缓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给出系统性优化和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内有效,合同有效期内执行“1+1+1”模式
招标范围
针对海洋平台、FPSO、陆岸油气终端、陆岸石化生产设施等的火气系统提供安全监测有效性、安全可用性评估支持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优化三维模型、采用适当的分析办法(包括空间法分析原理以及场景法分析原理)定义危险区域以及危险源、分析泄漏发生后的气云扩散分布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在软件模型中布置探测器、评估现有探测器的有效覆盖率、提出探测器布置优化的意见等,并针对系统的监测有效性、安全可用性和风险减缓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给出系统性优化和提升的合理化建议。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已完成的火气系统评估或安全仪表系统评估服务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的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至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