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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处理用溶解电极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处理用溶解电极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处理用溶解电极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根据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科研及生产经营需求,需采购水处理用电极材料,满足电化学处理需求。买方提供电极材质要求及外形尺寸等,卖方需按照买方的技术要求,完成电极加工,保证为买方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依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与第一候选人签订合同。拟签订合同有效期3年,采用1+1+1的方式。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处理用溶解电极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5265/01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四项证明文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1)若为自有厂房则提供自有厂房的产权证,投标人关联公司(如母、子公司)的厂房不视为自有厂房;2)若租赁厂房则提供有效期内(有效期内指投标人已签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日为准)的租赁合同;3)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4)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设备证明(需提供①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②实物照片。①和②提供其一即可)。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2月1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天津院水处理用溶解电极采购专有协议 招标编号:25-CNCCC-HW-GK-5265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旺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22-66505068 招标代理联系E-mail:liwang3@cnooc.com.cn(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