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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 0.6/1kV电力电缆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 0.6/1kV电力电缆框架协议
标段(包)编号:SHDQ00359/PCDQ00125/01
发标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就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 0.6/1kV电力电缆框架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0.6/1kV电力电缆
交货期: 订货单签订后30天内卖方送货到项目现场。
数量: 1批
交货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和聚碳酸酯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厂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EO/EG装置、气相法mLLDPE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 异构及歧化装置、SHF 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POD装置–DMC基聚合物多元醇、MTBE/丁烯-1装置等16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循环水场、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综合生产办公楼等。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项目新建3套生产装置,包括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包括双酚A中间罐区)、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包括DPC中间罐区)、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包括PC产品包装及仓库),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循环水场、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储运设施、联合控制室等。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附表附件),且证书许可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货物范围。
2.业绩要求(三个标段相同):
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在中国境内的电力电缆合同供货业绩,该业绩合同中0.6/1KV电力电缆的合同金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框架协议合同视为一个合同业绩,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中0.6/1KV电力电缆的供货金额允许累计。
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含销售合同(业绩合同如为框架协议则应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对应销售发票(全额发票或除质保金外的发票)复印件。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卖方名称、买方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型号、货物数量、技术要求,销售发票应能完全体现与对应业绩合同完全一致),申请人须在业绩合同供货清单明细中将对应本次招标货清单的货物用红框标出,并以标注的合同金额作为业绩金额,若不标明或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且至少有两年的净利润大于零。申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零。
4.其他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申请人应为本次申请产品的制造商,不允许通过外协、代加工、贴牌的方式制造。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申请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申请人为制造商(申请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2月17日到2025年02月24日
资审文件领取方法: (1)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购买过程为线下付款。标书费支付成功后,申请人需在系统中上传付款凭证并提交收款方确认、系统显示“提交确认成功”(不晚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日下午5点,否则招标方不予确认,不承担任何责任),确认后申请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以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4)银行账户汇款到以下账户 户名: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账号:2008024519200326835 联行号:102595602456 汇款说明:请在汇款单上备注:招标编号+购买标书款; 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的,均按照“错付款”处理,该客商视为未购买标书、不开具标书费发票。
资审文件价格: 200.0元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426号海油大厦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到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426号海油大厦
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特殊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2)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中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决项进行逐项审查,有任何一项否决项不满足的申请人均为不合格申请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所附评议标准对通过否决项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按商务技术评议表进行逐项打分,并对总分≥60分的申请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总分不满60分的申请人均为不合格申请人,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评审得分≥60分的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本次资格审查无效,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当评审得分≥60分的申请人数量大于等于9家且小于等于12家时,评审得分≥60分的所有申请人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当评审得分≥60分的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12名申请人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按上述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名额规定,当选取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时遇到两家及以上申请人评审得分相同时,则评审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全部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 (5)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进入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及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项目0.6/1KV电力电缆框架协议后续邀请招标的发标名单。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大道中426号海油大厦
联 系 人:严雪凡
电子邮箱:yanxf2@cnooc.com.cn
邮 编:516086
联系电话:07525205965

异议受理人:严雪凡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752-520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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