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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货物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货物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货物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物流上海公司承揽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海油发展装备公司、工程技术公司等业务方运输业务。为更好的完成业主方运输任务,需要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供应商完成货物运输工作,因此就此项目提出采购需求。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物流公司上海地区货物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355/01
主要技术规格
1.1非固定地点长途运输、1.2市内及短倒运输服务 1.3精密仪器运输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取“1+1+1”模式签订。
资格要求
3.1 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 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 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核实,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 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 开)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已完成的普货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公开合同业绩结算总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相 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 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 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包括:完工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完工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使用方的签字或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 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 均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