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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设备设施监造服务

新能源公司-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设备设施监造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司-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设备设施监造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司-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设备设施监造服务
项目概况
本项目隶属油气田附属设施,建设地位于中国南海粤东海域陆丰14-4DPP平台西北方向,水深约136米,距离汕尾海岸约136公里,新建一座16MW深远海张力腿浮式风电平台,并通过一条约3.8公里动静态海缆接入陆丰14-4DPP平台,所发电力全部供给油田生产消纳使用。项目主要工程设施包括:一座16MW深远海张力腿浮式风电平台;一条约3.8km海缆,连接LF14-4DPP平台与浮式风电平台;陆丰14-4平台适应性改造(含储能装置)。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新能源公司-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设备设施监造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34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2月21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人的设备设施监造服务范围包括按照本招标文件设备设施监造清单范围内设备设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阶段、出厂调试验收、现场调试全过程质量监督及进度管理技术服务。 (2)投标人应依据项目设计阶段性成果,设备设施的合同,按照相关的法规、规范和良好的行业实践经验,负责提供合同监造范围内设备的生产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监造范围内设备设施的催交管理,监控并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交货期要求按时交货;代表发标人对监造范围内设备设施制造过程和出厂前进行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督促制造厂制定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3)投标人负责对监造范围内设备制造过程中的主要工序进行监造。 (4)投标人负责的监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监造范围内设备制造质量监造管理及现场调试监造管理; b)监造范围内设备生产进度监造管理; c)监造范围内信息管理。(监造设备清单详见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8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投标人的设备设施监造服务范围包括按照本招标文件设备设施监造清单范围内设备设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阶段、出厂调试验收、现场调试全过程质量监督及进度管理技术服务。 (2)投标人应依据项目设计阶段性成果,设备设施的合同,按照相关的法规、规范和良好的行业实践经验,负责提供合同监造范围内设备的生产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监造范围内设备设施的催交管理,监控并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交货期要求按时交货;代表发标人对监造范围内设备设施制造过程和出厂前进行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督促制造厂制定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3)投标人负责对监造范围内设备制造过程中的主要工序进行监造。 (4)投标人负责的监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监造范围内设备制造质量监造管理及现场调试监造管理; b)监造范围内设备生产进度监造管理; c)监造范围内信息管理。(监造设备清单详见技术要求)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甲级设备监理证书(电力工业:风力发电站设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认可资质(附件检验范围须包含“风电”或“风力发电”相关设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海上风力发电工程项目的设备设施监造服务验收业绩,且满足合同内监造的设备设施至少包含风电机组、风机基础、海缆。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风力发电工程项目的储能装置的监造服务验收业绩。 以上两个业绩要求若一个合同能够满足仅提供一个合同即可,若一个合同满足不了可分开提供两个合同。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监造服务内容(按业绩要求体现设备设施包含风电机组、风机基础、海缆、储能装置)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师:1人,持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登记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具有5年及以上设备监理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以提供的《人员简历表》为准,需真实有效; 2、设备设施监造人员: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至少3人、海底光电复合缆至少1人,储能装置至少1人。以上人员需持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设备监理工程师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备设施监造经验,工作经验以提供的《人员简历表》为准,需真实有效; 3、风机基础监造人员: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结构监造经验,工作经验以提供的《人员简历表》为准,需真实有效。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鲁疃东路中国海油科技园区B-802
联 系 人:杨知函
电子邮箱:yangzhh24@cnooc.com.cn
邮 编:
联系电话:010-89912539
异议受理人:戴明利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7960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angzhh24@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杨知函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联 系 人:戴明利
电子邮箱:daiml2@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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