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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项目概况
本项目隶属油气田附属设施,建设地位于中国南海粤东海域陆丰14-4DPP平台西北方向,水深约136米,距离汕尾海岸约136公里,新建一座16MW深远海张力腿浮式风电平台,并通过一条约3.8公里动静态海缆接入陆丰14-4DPP平台,所发电力全部供给油田生产消纳使用。本标段供货要求适用于中国海油海上储能装置招标,包括配套LF14-4DPP海上平台的储能装置与系统的项目概况、供货范围与交付进度、技术要求、技术资料、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监造与检验、供应、测试、调试、验收、运输、安装和技术服务等所需的要求。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5533/01
发标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主要技术规格
招标人需根据项目调频需求、容量及自身产品特点,选择优质储能电芯、选择技术性价比最优、无安全事故的产品进行投标,投标人需保证选用系统的先进性、可靠性与安全性;投标人的储能集成方案在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总体占地面积和重量,并需要满足现有海上平台面积、重量与空间需求。 供货范围为:保证直流侧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所需交直流储能系统,变流升压部分及其控制系统设备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 储能电池集装箱:包含磷酸铁锂电池系统(280Ah电池单体、电池Pack、电池簇)、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系统(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火灾报警装置消防设备等)、直流汇流柜、高压箱、热管理系统(或温控系统/冷却系统)、箱体及附件(支架、除湿空调、泄漏监测和报警、备用电源、照明、监控等)等。各子系统应考虑与升压站监控系统的连接及调试,电池舱中的走线应全部为内走线,且电缆的出舱方式为侧出线或者上出线; 储能变流升压装置:包含储能变流器(PCS)、变压器、高压开关柜、通讯动力柜、线缆等、配套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UPS、装置、箱体及附件、消防相关等。储能变流升压装置形式采用集装箱形式,考虑相应的暖通系统。 能量管理系统(EMS):包括EMS控制器机柜、协调控制及交换机等,能量管理系统及其协调控制器满足电力接入及电力调度的要求; 系统布置铺设时所需线缆:储能电池集装箱内部电缆、储能变流升压装置撬装内部电缆、电池集装箱至储能变流升压装置直流电缆及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橇间电缆均为船用铠装电缆)的相关电力电力电缆及通讯线缆(橇间电缆均为船用铠装电缆)以及安装调试等所需的专用工具等。储能装置与系统设备内部及撬间电缆的现场接线由厂家完成(不含平台侧的设备接线),电池集装箱、升压变流装置设备间的电缆、填料函、配对法兰、紧固件、密封件等所有安装附件及消耗材料都由厂家供货时一并提供。 储能电池集装箱和升压变流装置及其所含系统应满足预安装设计,具备拆卸运输、吊装及安装的能力。投标人负责设备的陆地运输,包括运输到码头、卸车、倒运、接收、储存、出入库管理、保养、安保、港口码头服务及危险品申报等,招标人仅提供驳船/拖轮,以货物到达驳船为交接点,码头要求为深圳、惠州地区并报招标人同意。投标人负责需配置相关特殊运输及现场安装辅助工具。 投标人负责其生产或选择设备的设计、制造、海上应用所需的船级社要求的A类取证流程开展成套设备取证、出厂试验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中的较高要求。投标人保证其供货范围的所有设备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对生产过程进行监造。投标人提交的储能集成方案需满足设计规范、防火规范、接入规范、安全规范等标准和规范条文的要求。 投标人负责其供货范围内设备的通讯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联合调试。 投标人负责提供储能设施的运维方案专题报告和操作维修手册。 投标人负责提供运输方案、卸货方案、吊装方案、报装资料及监理需要提供的各类方案等。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类外部验收(第三方验收、消防验收等)、方案审查等。 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安全分析配合工作,并根据安全分析结论,调整系统设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总体交货完成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具体交货计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根据项目建设提供保证直流侧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所需交直流储能系统,变流升压部分及其控制系统设备的供货
招标范围
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储能系统设备,本次招标储能系统直流侧配置为6.33MW/6.33MWh。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所投储能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集成商。3.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电池单体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280Ah电池单体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本次投标电池单体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电池单体容量280Ah、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区蓬莱苑南街1号B座8楼
联 系 人:徐兴鹏
电子邮箱:xuxp10@cnooc.com.cn
邮 编:300308
联系电话:01089912583
异议受理人:戴明利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7960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huchl2@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徐兴鹏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联 系 人:戴明利
电子邮箱:daiml2@cnooc.com.cn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960
相关附件下载
新能源公司-海上储能装置采购-综合评分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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