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实业总部综合服务分公司保安服务(3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编号 |
| 中海实业总部综合服务分公司保安服务(3年)项目 | 中海实业总部综合服务分公司保安服务(3年)项目 | 23-CNCCC-FW-GK-5654/01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评分或评标价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 16980606.72元 | 83.87 | 16980606.72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华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9899978.4元 | 79.96 | 9899978.4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 | 中都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10530000元 | 69.59 | 10530000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 1 | 中保华一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2 | 中天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3 | 中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 | 共 5项业绩,其中 2项业绩金额不足 500万元;2项业绩验收证明材料无效;1项业绩未提供验收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1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保安服务类验收业绩”的规定。 |
| 4 | 北京世纪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5 | 北京京铁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6 | 北京佳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7 | 北京军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8 | 北京圣安卫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9 | 北京央务恒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10 | 北京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11 | 北京安艺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12 | 北京恒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响应性评审标准不合格 | 评标委员会依据国家法规条款《招投标法》33条规定“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规定,应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向其发起书面澄清,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进行书面回复。依据上述法规,评标委员会一致否决其投标。 |
| 13 | 北京拓然安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14 | 北京铁保中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 | 共 15项业绩,其中 1项业绩未提供验收证明材料;14项业绩金额不足 500万元,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 1 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保安服务类验收业绩”的规定。 |
| 15 | 北京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16 | 华盾(天津)保安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17 | 天津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18 | 戎威远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性评审标准不合格 | 评标委员会依据国家法规条款《招投标法》33条规定“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规定,应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向其发起书面澄清,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进行书面回复。依据上述法规,评标委员会一致否决其投标。 |
| 19 | 振远特卫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 20 | 鹏祥智慧保安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 综合得分低,未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