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编号 |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 八所港新港区石化码头工程油气回收装置 | 24-CNCCC-HW-GK-6227/01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评分或评标价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
1 | 菏泽玖禄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 CNY 3,781,190 | 3346185.77 | CNY 3,781,19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东营金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CNY 9,500,000 | 8407079.65 | CNY 9,5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深圳市奥图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 CNY 10,358,800 | 9167079.65 | CNY 10,358,8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1 | 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评审合格 | 价格高 |
2 | 山东科仕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不合格 | 共提供了中浩建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东营海欣仓储有限公司以及东营海欣港务有限公司3项业绩,该3项业绩均未提供货验收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套处理规模Q=1500Nm3/h以上的油气回收装置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 |
3 |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评审合格 | 价格高 |
4 | 恩伟(杭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评审合格 | 价格高 |
5 | 柘科(中国)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投标函中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120天 |
6 | 泰州富士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评审合格 | 价格高 |
7 | 湖北楚天蓝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评审合格 | 价格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