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大载重无人直升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编号 |
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大载重无人直升机采购 | 工程技术公司国家海上油气应急救援天津队装备购置项目-大载重无人直升机采购 | 24-CNCCC-HW-GK-7703/01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评分或评标价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
1 | 福建清航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CNY 5,099,999.62 | 4513274.00 | CNY 5,099,999.6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1 | 南京航天国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价格评审不合格 | 根据贵公司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不含税单价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数量,对投标报价(含税)进行算术修正,经澄清,投标人不接受修改正的价格,经评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重庆驼航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制造商要求:2.制造商: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若自有厂房应提供厂房产权证(产权证书中的产权所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若租赁厂房应提供厂房产权证和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签署人应为厂房产权所有人和投标人)。备注:以上两项(生产设备和厂房)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废标。”的要求,贵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租赁合同到期(租赁期为2019.11.1-2024.10.31),且未提供厂房产权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