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公司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编号 |
安全环保公司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 安全环保公司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及配套设备购置专有协议 | 24-CNCCC-HW-GK-7310/01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评分或评标价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 |
1 | 山东爱亿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CNY 21,993,216.37 | 19463023.34 | CNY 21,993,216.37 | 订单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抚顺远宏石化设备科技开发制造有限公司 | CNY 34,300,000 | 30353982.30 | CNY 34,300,000 | 订单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1 | 广东应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 | 提供的体系认证文件为变更前的公司名称,且现已撤销,经核实,该公司现无有效体系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为办公室及宿舍租赁合同,非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厂房及库房租赁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 |
2 | 上海宸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评审标准不合格 | 上海宸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投标中1)关于房产租赁证明中提供的厂房实景照片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一致,且出租方名称和出租方的地址不一致。2)厂房租赁合同中乙方盖章(广东应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该司名称不符,经 3次澄清回复内容判定认为上海宸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厂房租赁合同材料为虚假材料。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10.3其他“1.★违规行为处罚:“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规定,提供的厂房租赁合同为虚假材料。详见评标报告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