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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钻采品类部-装备公司天津地区热处理加工服务专有化协议-20220928(重新询价)询价公告

海油发展-钻采品类部-装备公司天津地区热处理加工服务专有化协议-20220928(重新询价)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9日

项目信息

GKXJ-2022-ZC-5330
海油发展-钻采品类部-装备公司天津地区热处理加工服务专有化协议 -20220928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GKXJ-2022-ZC-5330/01
海油发展-钻采品类部-装备公司天津地区热处理加工服务专有化协议-20220928(重新询价)
询价

公告信息

海油发展-钻采品类部-装备公司天津地区热处理加工服务专有化协议-20220928(重新询价)
3
订单签订后25天内完成原材料的热处理加工服务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路688号
由于装备公司承接大量工具加工等业务,钢材处理过程中需要热处理服务,特开展装备公司天津地区热处理加工服务采购
天津滨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报价,同时参与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3)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报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应通过注册审核,凡未通过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应答视为无效。 (1)供应商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服务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注:热处理服务)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服务验收单、结算发票(三者均需提供,否则将导致废标,结算发票日期需在标书发售日期前)。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服务名称、数量等内容;服务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份订单即算为几项有效业绩。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1.7.4 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1.7.5 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1.7.6申请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1.1.7申请人承诺: 1.1.7.1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报价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1.1.7.2 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022年10月19日到2022年10月24日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询价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应答人可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2年10月25日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年10月25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应答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A311
陈正龙
chenzhl2@cnooc.com.cn
300452
022-25800086

汇款信息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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