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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青岛地区花卉及绿植服务专有协议-20230512询价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青岛地区花卉及绿植服务专有协议-20230512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项目信息

GKXJ-2023-FW-1774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青岛地区花卉及绿植服务专有协议-20230512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GKXJ-2023-FW-1774/01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青岛地区花卉及绿植服务专有协议-20230512
询价

公告信息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青岛地区花卉及绿植服务专有协议-20230512
一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模式。
青岛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在青岛地区的绿植、花卉服务,根据公司管理要求,现通过公开寻源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合同期限3年,采取1+1+1模式。工作涉及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及办公室内花卉租摆服务,花卉购置、室外绿植购置、苗木购置。
青岛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一、营业执照要求 A、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业绩要求 A、应答人在近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内具有1项已完成的绿植服务或绿植养护服务或绿植租摆服务或园林绿化服务相同或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采购名称、主要服务内容等;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B、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并提供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C、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2023年05月12日到2023年05月16日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询价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应答人可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3年05月22日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3年05月22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应答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应答人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 (5)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6)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7)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联系方式

中海油能源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三层
李东燃
lidr3@cnooc.com.cn
300452
022-25802273

汇款信息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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