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08】【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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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电集团海南能源综合能源站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海南能源综合能源站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海南能源综合能源站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项目概况
中海油海南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结合区域市场现状,积极布局综合能源站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拟对澄迈“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项目和海口长滨路综合能源站项目、临高高速服务区综合能源补给站项目三个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海南能源综合能源站项目安全评价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CRF-HNFGS-HNNY-0029/01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覆盖“石油工业、化学原料/制品”或“新能源”等),且相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 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询价截止日)至少有1项安全现状评价的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