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装备公司渤海海上溢油配套设备维修施工服务专有协议-20230612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装备公司渤海海上溢油配套设备维修施工服务专有协议-20230612)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装备公司渤海海上溢油配套设备维修施工服务专有协议 | 对溢油配套设备(多功能收油机、卷栏机、围油栏、船用喷洒装置等)进行清洁、修复、保养、损坏件更换、调试;提供应急响应、演习、演练人员服务等工作。 | 2023年6月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19年1月 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溢油配套设备(至少包括多功能收油机、卷栏机、围油栏、船用喷洒装置其中一项)维修服务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及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 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结算明细单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3、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4、场地要求:2000平米以上场地,1000平米以上车间;提供自有场地及车间证明,如非自有,提供租赁合同。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包括:
1、描述营业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2、描述企业规模(地址;注册资金;满足服务要求的场地、人员、设备等资源配置等);
3、提供满足公告中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4、提供满足公告中要求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提供满足场地要求的证明资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