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天然气公司2022年6月采办计划公告
辽宁天然气2022年6月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辽宁天然气公司2022年6月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直流屏外委维护服务 | 对液化厂中控室直流屏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服务,主要内容为更换一台整流器,型号:TH230D10ZZ-3,其余三台整流器重新设定参数;触摸屏参数调整并重新设定及密码解除,型号:TPC7062KX;二极管硅堆,防雷装置、绝缘闪光继电器、电池巡检模块、综合测量模块的检查测试及更换电池等工作。 | 2022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现场带电作业的技术人员需具备电工证,范围含低压作业。 3. 财务状况要求 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 既往业绩要求 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少于 2项已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为:直流屏设备的销售或安装或维修类业绩。 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工作内容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供应商违规处理原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
| 2 | 艾默生UPS更换电容器及配电系统维护 | 对液化厂的4台UPS不间断电源设备更换金膜电容器并进行测试检查;长输管道2台UPS系统进行电池检测、充放电试验及主机控制单元检测。 | 2022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人员必须具备电工证,范围含高压作业证及低压作业证。 3..财务状况要求 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少于 2项已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为:UPS系统维修业绩。 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工作内容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 3 | QHSE管理体系审核 | 辽宁天然气公司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开展QHSE 管理体系审核,工作地点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审核辽宁天然气公司本部QHSE 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 效性、适用性,以及QHSE体系执行情况。 | 2022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应答人须为非中海油所属企业。 3.体系证书要求 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 4.人员要求 从事本项工作的所有审核员具有的审核员资质证书的专业方向的加总,应涵盖以下3个方面: a) 质量; b) 环境; c) 职业健康安全。 5.财务状况要求 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少于 2项已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为:LNG接收站或天然气管道或天然气液化厂企业QHSE体系审核等技术服务。 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项目信息页及合同金额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 4 | 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维保 | 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维保,服务起始日期2022年11月1日,服务期限1年+1年+1年。 | 2022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注册消防工程师。 3.财务状况要求 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少于 2项已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为:消防维保范围和消防评估服务至少各1项。 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项目信息页及合同金额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 5 | 办公楼、中控室UPS电池购买 | 辽宁天然气公司UPS型号为艾默生UL31-0400;原厂配套电池为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参数:原UPS电池型号为:LC-P12100ST(松下)。办公楼、中控室UPS电池使用年限超过10年,已达到使用年限,电池充放电性能下降,造成供电时间过短,为消除设备存在的隐患,现需购买同参数的电池288块进行更换,并在线对电池进行测试。电池参数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额定电压12V,额定容量100Ah/20HR(20小时率) ,定电压充电电压13.6V-13.8V(25℃);外形尺寸:407mm*173mm*210mm(L*W*H),总高:236mm,±2mm偏差,端子型号:M8L,接线柱间距275mm,±2mm偏差,单重约:29Kg;并符合附件中电池特性要求。电池外壳需采用优质阻燃ABS外壳,符合UL94V-0标准,杜绝壳体燃烧可能,并在电池壳体标明壳体材质,壳体标识具有阻燃字样。 | 2022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供货电池须为UPS专用电池,且形式为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2)供货电池须具有泰尔认证证书。 3.财务状况要求 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少于 2项已完成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为:UPS专用电池购买或更换,单个合同的供货量不少于100块UPS专用电池。报价人提供的每项业绩中,业主均须为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这3家单位中的任何1个,或业绩中的标的为艾默生UL31-0400型UPS配套电池。 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项目信息页及合同金额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 6 | 长输管道盖州阀室建筑容积率调整 | 编制长输管道盖州阀室建筑容积率调整报告,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最终版评审报告 | 2022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少于 2项已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为:房屋规划验收类业绩,工作内容包含容积率复核。 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完工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完工证明材料包含完工验收证明或规划验收成果文件或结算发票。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
| 7 | 辽宁天然气公司年度维修施工 | 辽宁天然气公司所属液化厂、加气母站及长输管道的各类零星施工项目,包括:液化厂厂区地面维修、屋顶防水、暖通空调维护、水源热泵系统更换阀门、液化厂设备刷漆、工艺管线更换、储罐围堰修复;管道站场及阀室维护、单体空调维修、管道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水工保护;其他可纳入年度维修工程的施工项目。拟采用1+1+1的合同模式。每年度合同期满前30天确认是否延续,每次合同有效期延续一年。 | 2022年7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4.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要求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许可级别GB1、GC1。 5.关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职务,同时具有机电和市政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具备安全员C证。 7.财务状况要求 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 2项已完工业绩,业绩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为:石油化工企业综合维保工程类业绩或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类业绩。单个合同签约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完工证明材料。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约金额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完工证明材料包含完工验收证明或结算发票。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上述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辽宁天然气派驻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