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苯乙烯—2023.3.24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苯乙烯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苯乙烯 | 见技术文件 | 2023.3 | 供应商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的经营销售范围需包括此次采购的产品。 | |
本项目只允许贸易商及制造商参与,需满足以下条件:
贸易商:
1.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利润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80%(提供说明)。
2.申请人为贸易商的须自有社保人数≥5人 (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
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支持材料需附带业绩合同关键页、发票。
制造商:
1. 须具有相应的生产证明文件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产品。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上海区域中心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