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LNG三期项目接收站工程取排水口及护岸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办计划公告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 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浙江LNG三期项目接收站工程取排水口及护岸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海水取水口、海水泵房下部水工结构、海水排水口、雨水排水口、排洪口、护岸相关的所有地上/地下设施、设备/设施基础,所有建构筑物、钢结构(包括防火及防腐等)、设备(含梯子、平台、栏杆等)、管道(包括管道、阀门、管件、支吊架、喷涂,保冷等)、电气、防雷接地系统、仪表(包括现场仪表、控制盘柜、桥架、支撑、电缆等)、通讯、消防、给排水、勘测等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 2023年10月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水运工程甲级,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1)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已完成的监理业绩,且满足以下全部工作内容要求: ①海洋护岸工程施工监理; ②海水取/排水口工程施工监理。 (上述工作内容可在一份合同中体现,也可以分别体现)。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扫描件(应体现合同签署方名称、项目名称、海洋护岸(包括防波堤或围堤或挡流堤)、海水取/排口)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已完工并且验收合格的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以上要求的,均为无效业绩。 (3)就同一个业绩提供的材料中各方日期不一致的,以最晚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须提供2019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监理人员要求: a.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满足以下其一:a)港口工程;b)交通运输工程,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总监理工程师应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4月至9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b.总监理代表:1人。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满足以下其一:a)港口工程;b)交通运输工程,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总监理代表应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4月至9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c.HSE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港口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证书在有效期内。HSE监理工程师应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4月至9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虛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